可转债的发行方式:1.全部网上定价发行;2.网上定价与网下配售相结合;3.部分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优先配售,剩余部分网上定价发行;4.部分向原社会股东优先,剩余采用网上定价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可转债的上市条件:1.期限1年以上;2.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3.符合发行条件
可转债停牌与复牌及转股的暂停与恢复的情况:1.交易日披露调整或修正转股价格的信息;2.行使可转债赎回、回购权;3.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4.发行新公司债;5.减资、合并、分离、解散、申请破产及其它变更事项;6.财务或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
停止交易的规定:1.可转债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时,在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2.转换期结束之前的第1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3.赎回期间停止交易。(必考)
暂停上市的情况:1.重大违法;2.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3.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用途使用;4.最近2年连续亏损。
可转债上市公告书的披露:上市前5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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