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考点采分第六章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发表时间:2010/9/28 9:45: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第六节 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一、监管职责

中国证监会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和行业指导。

二、监管措施

1. 证券公司应当就资产管理业务的运营制定内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

2. 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于每月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3. 证券公司应当每季度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资产管理业务合规检查报告、内部稽核报告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并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 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集合计划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

5. 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存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帐册,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自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6.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7.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或者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8.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应当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账户的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按照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处理,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法律责任

相关推荐:
证券基础知识各章节考点采分汇总
编辑推荐:
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现报名保过班八折送2010版教材!
如果您需要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可以到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上书店购买
◆网校还提供更多的辅导资料模拟试题历年真题供您参考,网校还提供更多的试听课程供您选择!更多考试资讯尽在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证券从业

        [无忧通关班]

        科学体系 重学保障 限时特惠

        680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证券从业

        [金题通关班]

        高性价比 大数据题库

        158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证券从业

        [金题强化班]

        入门+进阶 重点强化

        128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