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结算风险及防范(新增)
一、证券结算风险的概念和种类
(一)信用风险
进一步细分为“本金风险”和“价差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三)操作风险
(四)法律风险
(五)结算银行风险
二、证券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三、我国的结算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
(一)事前防范措施
一是要求建立结算参与人制度,设立结算参与人资格门槛
二是建立结算参与人风险评估体系
三是对持续或重大交收违约的结算参与人,限制其净买入额,或暂停、终止其部分、全部结算业务
(二)本金风险的防范
(三)价差风险的防范
《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要求高风险参与人提供交收履约担保。
(四)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五)其他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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