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公司改组为上市公司,其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处置方式:(4种,P85)
1.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2.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3.缴纳土地租金。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
4.授权经营。
(三)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
1.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必须对承担政府管理职能的非经营资产必须进行剥离。
2.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资产应完全划分开,应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所分得的红利予以全部或部分的支持,使其生存和发展。
(四)无形资产的处置
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所使用的商标必须随同产品和业务一并进入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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