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证券公司的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证券公司的债券是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等。证券公司债券的管理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管理。
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1.向社会公开发行;
2.向合格的投资者定向发行。
一、发行条件、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一)发行条件
1.基本条件
公开发行债券:
(1)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2)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动作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5)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发行债券:同以上2项至6项,另外,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公开发行是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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