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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科目证券发行与承销要点解析(5)

发表时间:2012/7/17 13:20: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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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要点解析(5),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与利润分配

先弥补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再提取任意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三、公司的公积金及其用途

四、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会计账簿的设置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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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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