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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第一章第二节内容2

发表时间:2015/5/20 17:25: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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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

一、个人申请保代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3.参加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定期参加培训)。

4.诚实守信且最近3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通过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了解)

三、保荐代表人调任本公司直投子公司任职后的保代资格问题

2011.7.20《关于保荐代表人调任本公司直投子公司任职后保荐代表人资格问题的通知》

1、保荐代表人调任本公司直投子公司任职后,可以保留其保荐代表人资格,但不能执行保荐业务,即不能签字推荐项目。保荐代表人在本公司内部其他部门兼任职务的,比照执行。

2、按照保荐办法的规定,保荐代表人任职机构和职务等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部书面报告。

3、如违反上述规定,我部将根据保荐办法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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