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组织机构
一、股东的概念、权利和义务,股东名册及其记载的事项。
二、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其职权有决定权和审批权。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而特别决议须经2/3以上通过。
三、董事的资格、种类和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可以连任。
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董事会以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职权。经理和监事、监事会。应注意他们各自职权的区别。
注意:二○○一年三月十九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的程序做了详细的规定,学员要参考原文,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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