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规管理
大部分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和隔离墙制度。部分公司已经建立清晰合理、运转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合规审查、证券分析师跨越隔离墙管理制度。
(1)隔离墙制度与跨越隔离墙管理。隔离墙是证券公司以信息隔离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和业务的相互隔离,防止保密信息或非公开信息在相关部门间的有害传递,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2)静默期制度。静默期一般指证券机构担任证券公开发行活动的承销商或财务顾问,在本机构承销或管理的证券发行活动之前和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其研究人员不得对外发布关于该发行人的研究报告。
五、证券投资顾问的流程管理与业务模式
1.证券公司提供证券投资顾问增值服务的流程管理
证券公司探索形成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流程主要有四个环节:
(1)服务模式的选择和设计。
(2)客户签约。
(3)形成服务产品。
(4)服务提供。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基本模式
(1)与客户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2)与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合作,为证券公司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顾问服务,直接从客户收取服务报酬或者从证券公司取得服务收入。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服务行为。
六、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关系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差异和边界.
(1)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具有不同的要素和功能。
(2)证券经纪业务与投资顾问业务的边界问题。
(3)证券经纪服务与投资顾问服务的融合情形。
(4)《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附带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服务,不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作出协议约定、单独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其投资建议服务行为参照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
2.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经纪人具有不同的法律定位
证券经纪人不是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证券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顾问服务的正式员工。
3.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关系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在立法或者规则上相互独立。在实践操作中,两者存在紧密联系。
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
八、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的关系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保荐业务的关系。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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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