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会员的权利
会员的权利主要包括:(1)参加会员大会;(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提议权和表决权;(4)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证券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5)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6)按规定转让交易席位等。
2.会员的义务
会员的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证券经营活动;(2)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3)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无此项规定);(4)维护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5)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和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及相关的业务报表和账册;(6)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等。
(三)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证券公司应报送一系列材料,申请文件齐备的,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纳为会员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同意接纳的,向该证券公司颁发会员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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