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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证券从业资格《市场法律法规》重点三十八

发表时间:2016/10/27 10:41: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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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 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 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 所任职机构统一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 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 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 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 最近36 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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