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经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1.调整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范围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管理、托管等活动,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主要内容
《证券投资基金法》共分12章103条,包括:总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基金份额持有利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