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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必考考点2.6

发表时间:2014/3/20 14:22: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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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第一统考于3月22日、23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小编准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必考考点,希望对备考有所帮助!

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

要点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1.含义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注册资本,由股东认购或公司募足的股款构成,基本构成单位是股份,故可称为“股份资本”或“股本”。

2.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必须具有确定性(章程中规定且设立登记前认购或募足完毕)。

国际上该原则的实现方式有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中资本制,我国采用的是法定资本制。

(2)资本维持原则:保持与公司资本数额相当的实有资本。(动态维护)

实现形式有:

限制股份的不适当发行与交易(禁止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股票、随意回购、以股票为质押品):

②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③实行公积金提取制度;

④盈余分配制度。

(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总额不得变动。(静态维护)

3.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修改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增加

①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③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④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⑤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⑥公司债转换为公司股份

(2)减少(剩余闲置资本过多、提高资本利润率或经营亏损)

①减少股份数额

②减少每股面值

③以上兼而有之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曰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注:若因资本过剩而减资,应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向股东发还股款,或免除或减少股东缴纳股款的义务;若因亏损而减资,要按比例注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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