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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精讲讲义(46)

发表时间:2011/12/12 11:21: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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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精讲讲义

3、内幕交易的方式

4、对内幕交易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76条规定,造成损失依法赔偿

5、对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202条规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

(三)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

1.证券经营机构准入监管

2.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监管

3.对证券公司业务的核准

4.对证券公司的日常监管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

一、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证券法102条

(一)   主要职能

(二)   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

(三)   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

(四)   对会员进行管理

(五)   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自律管理职能

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

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 年8 月28 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证券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业协会着力加强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基础建设,履行"自律、服务、传导"三大职能

(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二)自律管理职能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1.证券从业人员的范围

2.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执业证书

3.执业管理

4.相关处罚

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管理、行为规范与行为准则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管理

1.诚信信息的内容

2.诚信信息的来源以及用途

(五)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与行为准则

1.行为规范的内容

2.保证性行为

3.禁止性行为:

(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

(8)不得限制其他客户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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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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