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执业于中药师考试辅导:治病求本(中药综合)
一、治病求本
“本”和“标”的概念
本和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多种含义,主要是用以说明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
如从邪正双方来说,则正气是本,邪气是标;
从病因与症状来说,则病因是本,症状是标;
从疾病先后来说,则旧疾、原发病是本,新病、继发病是标。
1.治标与治本
(1)急则治其标
指标病急重,甚则影响本病的治疗,则当先治,故急治其标病。
如病因明确的剧痛,先止痛;
如肝病基础上的臌胀腹水,则肝血瘀阻为本,腹水为标,则当先治标病腹水;
又大出血而危及生命,不论何种原因所形成,均应紧急止血以治标,待血止再缓治其本。
(2)缓则治其本
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情况下,即应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
(3)标本兼治
指标病本病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则当标本兼顾,予以治疗。
2.正治与反治
指所用药物性质的寒热、补泻效用与疾病本质和现象之间的逆从关系而言。故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1)正治
指采用与其疾病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的原则。又称‘‘逆治”。
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原则。
(2)反治
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原则。又称“从治”。但究其实质,仍是在治病求本原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
主要包括如下四种:
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塞因塞用:即以补开塞,指用补益方药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例脾虚腹胀、血虚闭经、津亏便秘。
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药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例食积腹泄、阳明热盛热结旁流、瘀血崩漏、膀胱湿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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