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条件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编辑推荐:
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真题首发
(责任编辑:黑天鹅)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执业药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高端服务
¥1880起
761人正在学习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续学服务校方支持
¥980起
545人正在学习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580起
44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