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银行从业考试个人理财在考试中占重要分值,为了方便大家统一复习,中国银行从业考试网针对知识点重新编排整理,希望对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
一、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第一阶段:萌芽阶段
(一)时间:2005年11月以前
(二)特点:产品数量少、类型单一、资金规模小
(三)三个重要的时间点:
1.2002年,第一个银行理财产品问世,标志着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达到了新的水平。
特点:由于当时可供个人投资的产品种类少、收益低,银行理财产品以其较高收益和适中的风险水平而受欢迎。
2.2004年,各家银行陆续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
特点:产品结构、内涵比较简单,基本是银行以投资门槛和流动性为条件,出让一部分自己的低风险投资收益给客户。以扩大影响和赢得更多市场。
3.2005年初,出现了首个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特点:以人民币本金进行投资,利用海外成熟的金融市场,分享国际市场金融产品的一部分收益。
二、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第二阶段:发展阶段
(一)时间点:2005年11月至2008年中期
(二)特点:产品数量飙升、类型日益丰富、资金规模屡创新高
(三)标志性事件
1.2005年9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标志着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管框架逐步确立;
2.2005年12月,银监会允许有衍生品业务许可证的银行发行股票类挂钩产品和商品挂钩产品,为以后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的大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三、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第三阶段:规范阶段
(一)时间点:2008年中期至今
(二)特点: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理财产品零/负收益和展期事件不断暴露,法律法规密集出台。
总体看,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规模呈几何级数增长,投资方向不断丰富,结构类型日益精细化,合作模式不断拓展,流动性安排灵活多变,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断优化。
银行理财产品要素
银行理财产品要素信息包括三大类:产品开发主体信息、产品目标客户信息、产品特征信息。
一、产品开发主体信息
(一)产品发行人: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一般而言,银行理财产品是由银行自己开发的;也有银行委托其他银行代理开发理财产品;为了保证理财产品品牌的独立性,产品发行人可能会是理财产品的销售商。
(二)托管机构
为保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的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理财产品往往委托一个独立机构作为资产托管机构来管理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
资产托管人主要由符合特定条件的商业银行担任,职责包括:
(1)安全保管委托资产
(2)根据投资管理人的合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3)负责委托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
(4)及时与投资管理人核对报表、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5)定期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托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投资顾问
投资顾问是指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投资运作提供咨询服务、承担日常的投资运作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如基金、阳光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包括:
1.提供投资原则和投资理念建议
2.提供投资策略建议
3.提供投资组合建议
4.提供投资计划建议
5.提供具体投资建议以及约定的其他投资顾问服务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