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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一章重点2

发表时间:2011/11/15 11:12: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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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

第二节 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了解)

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熟悉我们在冲刺班中所提出的4个知识点。

(1)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表明我国税务代理市场开始启动。

(2)1996年,《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标志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

(3)《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进入一个崭新的规范发展时期。

(4)《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第一个部门规章,提高了行业管理的法律级次,行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第三节 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

一、熟悉我国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

1.熟悉注册税务师的备案制度

(1)备案的时间与机构: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2)执业备案与非执业备案

执业备案: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2年的。

非执业备案: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2年或者暂不执业的。

2.熟悉注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

尤其注意义务中以下内容:(1)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违法的委托,有权拒绝;(2)注册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3)注册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4)注册税务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二、熟悉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等事宜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就本所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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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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