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 5000—20000 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 元
4.“营改增”规定的应税行为的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 元(含本数)
5. 2019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含本数)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 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 售 额未超过 30 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10 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3)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4) 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 租 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5) 转登记日前连续 12 个月(以 1 个月为 1 个纳税期)或者连续 4 个季度(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 500 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6)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上述规定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7)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 应按 其纳税期、上述(6)的政策规定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 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8)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 ,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9) 小规模纳税人 2019 年 1 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2019 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 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0)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练习题】
关于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仅对销售额中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B.起征点的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规定
C.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包括自然人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D.对自然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D【解析】选项A,销售额超过起征点的,全额纳税;选项B,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选项C,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不包括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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