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1.依职权举行听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事项包括:竞争关系,多为限制数量的许可;相邻权关系,多涉及环保、城建、采光、公共设施使用等;对他人安全、健康的影响。
2.依申请举行听证
听证告知,一般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举行。
①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20日内组织听证。
②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③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④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⑥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⑦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⑧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真题跟练】
1.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听证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
A.行政机关一般可视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
B.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听证主持人回避的申请
D.行政机关必须在举行听证5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E.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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