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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税务师考试真题《涉税法律》知识点: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21/2/18 12:16:3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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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1.追究时效的起点

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种类的行政违法行为;继续状态,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在时间上的延续。

2.时效期限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二、行政处罚听证

1.举行听证会的条件。

第一,行政机关将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经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

2.听证会的进行程序。

(1)听证的时间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听证的方式

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3)听证的主持

听证会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听证笔录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笔录不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唯一依据。

【知识对比】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对比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听证范围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②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③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行政机关将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启动方式可依职权;可依申请依申请
申请日期告知后5日内告知后3日内
案卷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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