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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备考笔记第一章(3)

发表时间:2012/1/31 11:22: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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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会计从业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会计从业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 年会计从业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其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合法、可靠的凭证,并据此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形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资料。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这是《会计法》对会计资料所作的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的要求

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的载体。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这是各单位应当遵循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要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实行代理记账。

(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2.会计资料的要求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目前用于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2)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3)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真实性,完整性

(4)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链接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

【链接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

【链接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①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依据虚假)②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以假乱真。

3.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的内容:经济业务事项

一类是经济业务:与外部交换行为;如:产品销售。

一类是经济事项: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事件。如:计提折旧。

具体包括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结合《会计基础第九章进行学习》

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那些存款地点和用途与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不同,但可以视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以及在途货币资金。

注意:备用金也属于款项

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存货、固定资产(《会计基础》相关章节)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如购买的债券等)等;

债务——单位承担的偿付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4)资本、基金的增减——所有者权益

基金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某些特定用途的资金,如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后备基金、修购基金等。

资本、基金的增减都会引起单位资金的变化,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进行核算。

(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单位资产(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指经费的拨入。

费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耗费。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指经费的支出。与一定期间相联系的(按期结转)

成本:是指对象化的费用,即以产品为对象计算分配的费用(不按期间只按对象去结转)

收入、费用、成本是单位资金运用的直接表现,是计算和判断单位经营成果及其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结合《会计基础》利润的形成和分配去理解

表现为(盈利)(亏损)

(7)其他事项——在有关会计制度中未列出的一些新出现的会计事项。

【提示】按照会计六要素的顺序记忆

4.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会计凭证的规定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凭证。

会计凭证按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

(一)原始凭证

1.内容——想象一张发票上都记载什么

①原始凭证名称;

②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日期

③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④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⑤填制单位签章;

⑥有关人员签章;⑦凭证附件。(陷阱:科目、记账符号)

2. 原始凭证取得的填制要求

一是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二是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3.审核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错误的更正

(1)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注意:是不得涂改,不是不得更正)

(2)记载内容有误,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出具单位重开;(陷阱:是金额不是单价)

(4)开具单位应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5.原始凭证的保管

(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

(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陷阱:单位负责人)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陷阱:档案保管人员)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经办单位理解为本单位)

(4)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记账凭证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编制。——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1.内容(与原始凭证作比较)

(1)填制凭证的日期;(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3)经济业务摘要;

(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5)记账符号;(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除部分转账业务以及结账、更正错误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2.编制

(1)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

(2)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三、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种类

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

1.总账——订本账。

2.明细账——活页账。

3.日记账(现金,银行)——订本账。

4.其他辅助账簿。——在实际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主要针对应收、应付票据的备查),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二)会计账簿的登记

对于会计账簿的登记,《会计法》规定了以下基本要求:

1.依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基本的会计记账规则,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环节。

2.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规则如下:

(1)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2)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办法更正,并有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注意:《会计基础》提到的是由会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链接】错账更正的方法: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

跳行隔页的更正方法:红色墨水划对角线注销,或注明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的字样。注意都别忘了盖章。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禁止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精选习题汇总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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