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mywangxiao
及时发布考试资讯
分享考试技巧、复习经验
准题库APP
手机听课 随时学习
移动刷题 名师直播
新浪微博 @wangxiaocn关注微博
联系方式 400-18-8000
异地付汇是指进口付汇交易的两个主体,即进口单位和办理付汇手续的外汇指定银行不属同一个外汇管理局管辖的,外汇指定银行对该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需凭备案表办理。
进口单位应当在付汇次月5日前,根据实际进口未到货情况和已到货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相应核销凭证。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