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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单证员基础知识:代理的性质与特点

发表时间:2014/4/4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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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单证员基础知识:代理的性质与特点

  委托人与代理商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均由代理协议规定。代理商只能在委托人给予的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进行贸易活动并不承担贸易风险,取得以佣金为形式的报酬。
  独家代理方式与包销的异同点:
  (1)相同点:
  A、都具有垄断性质,都有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对某种商品专营的权利。
  B、能调动包销商和独家代理商经营商品的积极性。
  (2)区别:
  A、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包销商与出口商之间是买卖关系;而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独家经销商从供货商那里购进货物再转手卖给当地客户,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要自负盈亏。代理人是作为委托人的代表,是为委托人在当地推销货物提供服务的。代理人的行为不能超过授权范围。当代理人根据授权,代表委托人与当地客户签订合同后,应由委托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B、承担风险不同。包销商承担经营风险;代理商不承担经营风险。
  C、取得的报酬不同。包销商赚取利润,独家代理商赚取的是佣金。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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