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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操作与缮制辅导:填制保险单应注意的问题

发表时间:2014/4/15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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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操作与缮制辅导:填制保险单应注意的问题

  (1)如来证无其他规定,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应是信用证上的受益人,并加空白背书,便于保单办理过户转让。
  (2)如果信用证对被保险人未做规定,则标明赔偿将付给托运人或受益人指定的人的保险单据不可接受,除非经过背书。
  (3)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要与来证的规定相符。保险单上的运输标志、包装及数量、货名、船名、大约开航日期、装运港和目的港等项内容应与提单相一致。
  (4)保险单签发的日期应早于提单日期。
  (5)保险人不一定同意出具投保回执(Acknowledgement of Insurance Declaration),故如来证有此要求,受益人应要求对方改证。
  (6)不能用保险经纪人开出的暂保单代替保险单议付,银行将不予接受。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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