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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浅绿色)的填制规范

发表时间:2014/4/15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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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浅绿色)的填制规范

  一、适应范围: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同项下的出口货物,适用此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亦大致相同,但对如下栏目有一些特别的要求:在"贸易方式"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补偿贸易"或"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填报,除应填具贸易方式外,还应填具登记手册的海关编号。
  2.在"经营单位"栏,应填具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公司名称。
  3.来料加工成品申报出口时,如果所含进口料件(包括包装物料)的价值低于出口成品价的百分之二十,应在备注栏加注"进口料值低于百分之二十"字样。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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