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4/4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
一、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1、报检范围:外资企业外方以实物作价投资;
补偿贸易外方以实物作价投资;
外资企业委托国外投资者用投资资金购买的实物财产。(一句话:不相信你老外)
检查:实物财产的品种、质量、数量、价值鉴定和残损鉴定(事故时)
2、报检程序:报检,(通关),施检,出具《价值鉴定证书》
3、提供单据:报检单、合同、发票、箱单、提(运)单。
备案书(机电产品时)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废物时)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进口财产明细表(仅限首次办理时出具)
二、残损鉴定
1、范围:货损、货差、错发货
a、根据收发货人、保险人、承运人的申请,和国内外仲裁、
司法、检疫机构委托,实施。
b、鉴定工作内容:舱口检视、监卸、载损鉴定、海损鉴定、验残
目的:验明原因、程度、价值或贬值程度、加工整理的费用
2、申报时间和地点:
需登船了解受损的,卸货前申请鉴定。
易腐、易变、易扩大损失的残损商品发现时申请鉴定。
包装或外表残损,(必须卸货口岸)船方签残后提货前申请鉴定。
需到货地鉴残的,(到货地)索赔期满20天前申请鉴定。
包装完整或有隐蔽性缺陷的残损商品(到货地)申请鉴定。验毕出具《残损证书》,据此索赔。当换货、补货进口通关时,凭《残损证书》和《通关单》免进口关税。
3、提供的单据:
a、合同、提单、发票、箱单、重量明细单、品质证书、说明书、理货残损单申请验残
b、舱单、积载土、提单、海事报告、事故报告申请海损鉴定
c、舱单、积载图、航海日志、海事申明申请舱口检视、载损鉴定、监视卸载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