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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单证员考试知识点辅导:鉴定业务

发表时间:2014/4/4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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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单证员考试知识点辅导:鉴定业务
  一、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1、报检范围:外资企业外方以实物作价投资;
  补偿贸易外方以实物作价投资;
  外资企业委托国外投资者用投资资金购买的实物财产。(一句话:不相信你老外)
  检查:实物财产的品种、质量、数量、价值鉴定和残损鉴定(事故时)
  2、报检程序:报检,(通关),施检,出具《价值鉴定证书》
  3、提供单据:报检单、合同、发票、箱单、提(运)单。
  备案书(机电产品时)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废物时)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进口财产明细表(仅限首次办理时出具)
  二、残损鉴定
  1、范围:货损、货差、错发货
  a、根据收发货人、保险人、承运人的申请,和国内外仲裁、司法、检疫机构委托,实施。
  b、鉴定工作内容:舱口检视、监卸、载损鉴定、海损鉴定、验残
  目的:验明原因、程度、价值或贬值程度、加工整理的费用
  2、申报时间和地点:
  需登船了解受损的,卸货前申请鉴定。
  易腐、易变、易扩大损失的残损商品发现时申请鉴定。
  包装或外表残损,(必须卸货口岸)船方签残后提货前申请鉴定。
  需到货地鉴残的,(到货地)索赔期满20天前申请鉴定。
  包装完整或有隐蔽性缺陷的残损商品(到货地)申请鉴定。验毕出具《残损证书》,据此索赔。当换货、补货进口通关时,凭《残损证书》和《通关单》免进口关税。
  3、提供的单据:
  a、合同、提单、发票、箱单、重量明细单、品质证书、说明书、理货残损单申请验残
  b、舱单、积载土、提单、海事报告、事故报告申请海损鉴定
  c、舱单、积载图、航海日志、海事申明申请舱口检视、载损鉴定、监视卸载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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