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由北京交通大学与华城(黄骅)科教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详细介绍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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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摘自《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点击查看)
第十二条 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十三条 学院2008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对体育类特长生没有安排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的录取工作在本科第三批次进行。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级差分为2分,同时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对无法满足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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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北京交通大学第二教学楼2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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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168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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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教学楼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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