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陈晓与黄光裕的恩怨,国美控制权之争早已成为各方关注焦点。而随着国美临时特别股东大会在9月28日召开,国美股东的投票结果终于揭晓了答案。
根据国美电器发布的公告显示,陈晓成功留任国美董事局主席。持续两个月之久的国美控制权之争暂时落下帷幕。大股东黄光裕方面5项决议案有4项没有通过,只有撤销股票增发的一般授权获得通过。
国美电器在特别股东大会,对8项普通决议案进行了投票。每项决议案均需过半数支持方可通过,其中前3项为国美董事会方面提出,内容为“1、重选竺稼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2、重选Ian Andrew Reynolds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3、重选王励弘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而后5项为大股东黄光裕方面提出。
分别为“4、即时撤销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5、即时撤销陈晓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6、即时撤销孙一丁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职务;7、即时委任邹晓春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8、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其中最为关键的两项,就是撤销董事会的增发权和罢免陈晓的职位。
按最终的国美公告,黄光裕所提五项方案,除了撤销配发、发行和买卖国美股份的一般授权获得通过外,其它的均未通过。董事局主席陈晓、董事及副总裁孙一丁均得以留任。
可以说,国美控制权之争的风波,暂时告一段落了。这个结局对于信心满满的黄家来说,肯定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是,黄光裕方面还是第一时间宣布对这一结果表示坦然接受。毕竟虽然不能将陈晓拉下马,但对于自己最危险的“股权被进一步稀释”的威胁也解除了。难怪黄光裕方面有人称已“将陈晓手中的刀夺下”。黄光裕方面如能继续保持相对控股,这对黄光裕阵营下步与陈晓方面争取国美控股权方面极为有利。
应该说,在香港发生的这一幕活生生的商战,将为我们提供一个最好的商业范例。这种在规范的市场法治地区发生的商战,是在严格的法治规范和香港媒体、有关司法部门和证监会、廉署,甚至包括议员立法会的多重关注下进行的。就算双方再怎么样撕破脸皮,都还是能保持必要的风度,对最后股东投票结果也表示了足够的尊重。
假如大陆的商战也能遵守这样的模式和规范,那才是中国市场经济真正发育成熟,真正走向法治社会。
从这个角度来说,国美控制权之争的示范性意义足够重大。国美之争是以股东大会表决、在公司法的框架下获得的胜利,这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启迪意义重大。按照香港的法例,就算黄光裕在狱中,但是香港法律会认定,国美公司与股东的法律关系是独立的,只要国美遵守香港法律,那么国美的股东就可以在香港法律保护下表达自己的意志。因此黄光裕所有的股权,也即他的股东身份还是合法的。他发起股东大会的权利、投票的权利得到香港法律的保护。这个对股权的保护,不知道对大陆的司法制度有没有启发?另一方面,在香港规范的法律框架和证监会的监管之下,国美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采用股权对决的方式,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大多数股东的意志,而非“感情牌”,可以促使股东更关注公司利益和个人权利,更规范的去表达股东意愿,推动公司法治进程。不知道这一个事实,是否对于国内大陆方面的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能有所触动?
好了,我们回到这一次股东投票为核心内容的事件本身。据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率达到了81%以上,可见股东们异常关注,积极参与。这样的高投票率下,最终结果表明了很多耐人深思的东西。
一、相对控股的大股东并不能一手遮天。其实投票结果已经非常明确地表明,相对控股,但是仅仅不到三分之一股权的黄光裕最后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全部东西。高投票率下,黄光裕最后仅仅有一项议案获得支持,这就证明了在公众公司,特别是上市的股份公司,最终还是要看大多数股东的意志。
二、机构的力量才是控制性的。这个秘密其实在最终结局出现之后,很多人才恍然大悟。黄光裕方面几乎没有争取到任何一个大机构的支持。在贝恩资本的高效运作之下,几乎所有的机构投资者都选择支持了陈晓,站在了黄光裕的对立面。同时,在机构投资者的动员之下,更多的小股民也进行了跟随。所以我说,这一次黄光裕不是输给陈晓,而是输给了更有谋略、更加恐怖的机构投资者背后的资本力量。
三、股东对职业经理人的取舍,是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相对于陈晓团队,邹晓春等人选并没有展示任何实力和才能,不能使得其他股东们相信,一旦邹晓春等人取代陈晓之后,经营业绩会有相比陈晓团队时更好的表现。以至于国美电器新闻发言人在股东会之后透露,除去关联股东以外,独立股东有83%是支持现任管理层的,只有8%是支持黄光裕方面的。“这意味着独立股东对现任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业绩表现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是认可的。”同样,通过取消董事会增发股票的授权,也是股民们从自己利益方面考虑的理性结果。正常的股东都不希望自己手中的股权被董事会进行多种方法的稀释,因此他们选择支持黄光裕也就理所当然。
四、后续斗争将更加激烈。黄光裕家族对于未能罢免陈晓,肯定会非常不甘心。而废掉了陈晓的股票增发权,也将保证了黄光裕基本上立于不败之地,为黄光裕继续挑起斗争埋下伏笔。因此这一结局,并不会使得双方重归于好,只会意味着更加激烈的矛盾延续。黄光裕夫妇不可能容忍自己一手创造的家族企业进一步成为外资机构反复套利的平台,它必定会采取更加激烈,甚至不惜鱼死网破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黄光裕手中股权已经足够他可以继续寻找机会再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寻求多次的罢免尝试。如果黄光裕能够推出更加有能力的人选,在经营能力方面能够与陈晓相当,甚至有优势的话,他的目标并不难实现。
此外,我们可以猜测,黄光裕还有其他的手段进行反制:一是一是收回未上市门店自行经营;目前黄光裕方面还拥有上市公司之外近400家门店的资源。一旦收回自行经营,国美将一分为二,甚至会使得上市公司产生严重问题。二是如果选择与上市公司决裂,黄光裕可以收回“国美”的品牌,这将是黄光裕釜底抽薪的一记杀招。黄光裕目前还是国美电器品牌资源的所有者,如果彻底走向决裂,上市公司国美电器将面临“除名”风险。由于国美电器属于香港上市公司,失去品牌授权的它,几乎等于要重新塑造一个品牌,那将是无法承受的生存危局。假如黄光裕最后收回品牌,将其只冠于自家400家门店,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必将遇到巨大困难,将遭受巨大损失。当然,黄光裕也将蒙受巨大损失。三是不停地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力争将陈晓罢免到底。四是寻求其他渠道收集陈晓的不利证据,通过其他渠道或途径罢免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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