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估价师理论方法:土地附着物估价的基本方法

分享到:
发表时间:2012716日13:49:38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小编特编辑整理了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土地附着物估价的基本方法知识点,希望在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中,助您一臂之力!

土地附着物估价的基本方法

1、补偿标准法

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出台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例如武汉市,于2005年1月出台文件《武汉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了土地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在实际评估过程中,根据合法原则,在确定土地附着物属于补偿的范围后,直接套用政府的补偿标准进行评估,即补偿标准法。

2、比较法

比较法作为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理,在土地附着物评估中,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土地附着物,如果该区域内存在相同或相似的补偿案例,那么可以直接使用比较法进行评估。其过程简单为:收集补偿案例、同估价对象进行比较并进行各种因素修正,最后得到估价对象的价格。

3、成本法

成本法主要是从成本的角度去考虑土地附着物的价值,即土地附着物的拥有者花费了多少成本去建造、制造或者创造,从而形成该土地附着物,例如水井、地上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在采用成本法评估土地附着物时,其成本包括投入的资金成本、资金利息、以及是否存在相关税费等。

4、收益补偿法

收益补偿法其实就是收益法用于土地附着物估价,例如对果树、青苗等存在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附着物。在采用收益补偿法进行评估时,重要的是确定纯收益以及收益年限,纯收益、收益年限可以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有关部门来确定。一般来说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果树类一般按剩余挂果年限确定。

注意:收益补偿法与收益还原法不同,因为土地附着物的收益补偿法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补偿性质。

例、在采用成本法对土地附着物进行估价时,一般不考虑( C )。

A、投入的资金成本

B、相关税费

C、土地附着物的增值收益

D、资金的利息

考察成本法评估的内容。

相关文章: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理论方法考点汇总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估价理论方法知识点汇总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估价理论方法辅导汇总

更多关注: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   考试培训   考试用书

(责任编辑:rentingting)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土地估价师考试培训课程更多

编辑推荐

土地估价师考试用书更多

土地估价师报考指南更多

最近更新

土地估价师考试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