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0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计划
全省计划招考法院工作人员458名,招考检察院工作人员399名:
地区 |
计划 |
地区 |
计划 |
地区 |
计划 | |
法 |
省法院 |
25 |
邵阳 |
49 |
郴州 |
47 |
长沙 |
32 |
岳阳 |
23 |
永州 |
33 | |
株洲 |
37 |
常德 |
30 |
娄底 |
31 | |
湘潭 |
13 |
益阳 |
30 |
怀化 |
54 | |
衡阳 |
26 |
张家界 |
16 |
湘西自治州 |
12 | |
检 |
省检察院 |
35 |
邵阳 |
30 |
郴州 |
36 |
长沙 |
4 |
岳阳 |
18 |
永州 |
21 | |
株洲 |
34 |
常德 |
28 |
娄底 |
19 | |
湘潭 |
20 |
益阳 |
29 |
怀化 |
43 | |
衡阳 |
31 |
张家界 |
17 |
湘西自治州 |
34 |
具体招考职位及条件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法院网(http://hunanfy.chinacourt.org)、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hnjcy.gov.cn)。市州以下法院、检察院的招考职位和条件,还可见市州委组织部、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或简章。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6日10:00至5月10日17:00。
2、报考人员请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考生资格初审分别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商招考单位进行,初审结果定期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于5月13日至17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考虑到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特殊性,由各市州分别对本地的计划进行汇总,分别合并为审判业务或检察业务职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招考(学历放宽为大专的职位除外)。报考以上两个职位的考生,报名时只填写所报考的市州,待笔试、面试并经体检合格后,再由各市州组织,根据考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填报分配志愿(报考学历放宽为大专的地区的考生报名时仍应填报具体职位)。
4、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须交纳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其他事宜
1、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2、笔试科目:报考审判业务、检察业务(含刑侦)、计算机、财会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知识、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知识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考试范围参照《湖南省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执行。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职位需要确定。报考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报考计算机、财会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测试该职位的相关知识。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法律知识主要测试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用普通电脑或亚伟速录机打字的速度,包括定时看文章打字、听录音打字二部分,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要求电脑打字速度100字/分钟以上,亚伟速录140字/分以上,职业技能测试按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检察院书记员职位不考亚伟速录机打字,普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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