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07年湖南省考录法院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湖南省2007年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线报名系统

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0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计划

全省计划招考法院工作人员458名,招考检察院工作人员399名:

地区

计划

地区

计划

地区

计划




省法院

25

邵阳

49

郴州

47

长沙

32

岳阳

23

永州

33

株洲

37

常德

30

娄底

31

湘潭

13

益阳

30

怀化

54

衡阳

26

张家界

16

湘西自治州

12





省检察院

35

邵阳

30

郴州

36

长沙

4

岳阳

18

永州

21

株洲

34

常德

28

娄底

19

湘潭

20

益阳

29

怀化

43

衡阳

31

张家界

17

湘西自治州

34

具体招考职位及条件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法院网(http://hunanfy.chinacourt.org)、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hnjcy.gov.cn)。市州以下法院、检察院的招考职位和条件,还可见市州委组织部、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或简章。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6日10:00至5月10日17:00。

2、报考人员请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考生资格初审分别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商招考单位进行,初审结果定期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于5月13日至17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考虑到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特殊性,由各市州分别对本地的计划进行汇总,分别合并为审判业务或检察业务职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招考(学历放宽为大专的职位除外)。报考以上两个职位的考生,报名时只填写所报考的市州,待笔试、面试并经体检合格后,再由各市州组织,根据考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填报分配志愿(报考学历放宽为大专的地区的考生报名时仍应填报具体职位)。

4、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须交纳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其他事宜

1、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2、笔试科目:报考审判业务、检察业务(含刑侦)、计算机、财会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知识、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知识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考试范围参照《湖南省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执行。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职位需要确定。报考审判业务、检察业务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知识。报考计算机、财会职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测试该职位的相关知识。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法律知识主要测试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用普通电脑或亚伟速录机打字的速度,包括定时看文章打字、听录音打字二部分,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要求电脑打字速度100字/分钟以上,亚伟速录140字/分以上,职业技能测试按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检察院书记员职位不考亚伟速录机打字,普通电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