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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洱市检察院系统招录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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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08年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录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检察院系统招录公务员面试(综合测评)工作已结束,现进入体检、考核工作程序。现将2008年普洱市检察院系统招录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核人员
经笔试、面试(综合测评),按每一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16人(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定于2008年11月25日在指定的医疗、鉴定部门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司法警察岗位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针对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报考司法岗位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胎记和疤痕,无色盲、无斜视、无内斜视、无人工晶体眼、无口吃和嗓音明显嘶哑、无肢体伤病愈后明显后遗症等。
如考生对首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检一次,市人民检察院将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并以复检医院的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二)政审
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考核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若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综合测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三、公示和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四、相关信息公告网站
中国茶城在线网(www.chacheng.cn)。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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