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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09事业单位招聘30名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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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30名工作人员简章 4月8日至10日报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09年从大学毕业生中为区直事业单位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9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东港区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招聘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4月8日—10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报名地点:东港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大厅(昭阳路27号)。
联系电话:8253882 8253873。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在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上下载《2009年东港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粘贴1寸 个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和《考聘东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7ks.org(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因漏填、错填、误填,而造成损失的,一律由个人承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资格一经确定,不能更改。报名时需提交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张),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 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代为报考。
2、资格初审:区人事局将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东港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现场确认初审结果。
3、缴费:报名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80元。初审合格后现场办理缴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报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考生凭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一般在面试时间前5日之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人事部门提交本人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其中,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应提交 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应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取得拟进入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人事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 为自动放弃面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在资格审查中,关于招聘条件和范围中的“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的范围和各岗位相关专业的要求,由东港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界定。(三)其他
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文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的规定,本次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具备上述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除出具当年 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 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本次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共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时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考生请于4月23、 24 日工作时间内到区人才交流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于4月28日前在区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公布。拟进入面试人员,要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作为正式面试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异地命制。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7人,面试考 官异地聘请。
面试时间为5月9日(星期六)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进行。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折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 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行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体检的考核人选,按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在区人事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字,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的考核,区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 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按要求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 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填写《东港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 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的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间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在编人员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手续;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接受培训。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东港区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日照市东港区人事局、东港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下载: 岗位计划表
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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