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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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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24日正式公布,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同时开始,对分数有质疑者可申请查卷。 
考生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24日公布的是考生笔试成绩,各职位的笔试排名情况将在4月30日以后由招考单位公布。 
报考各市州单位的人员请到当地人事局查询笔试成绩。 
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成绩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事编制信息网、湖南人才网、湖南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及报刊发布。各市州招录公务员的笔试成绩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发布。 
需查询公务员笔试成绩的考生,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考生填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档案号、考号之后,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到自己的笔试成绩。 
对分数有质疑者可申请查卷 
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人表示,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省直机关的考生若对成绩有质疑,可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即4月25日至27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卷(地址:省委大院三办公楼三楼336室)。报考市州职位的考生到各市州考试中心进行申请成绩查询。在申请查卷后,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将对其进行汇总,并统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查卷。查卷内容限于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 
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于下月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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