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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关于做好面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4/10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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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关于做好面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北京法院2010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进入面试阶段,为做好资格复审、面试调剂及面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北京法院的资格复审工作定于4月12日、13日(周一、周二)上午8:30至下午5:00在各法院进行(部分法院随区县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地址以各院电话通知为准),各院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审查内容 
  各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1、村官类考生: 
  (1)笔试成绩通知书(免试村官持往年资格证书) 
  (2)身份证原件 
  (3)村官聘任合同或聘任书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司法考试证书 
  2、非村官类考生: 
  (1)笔试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经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4)司法考试证书 
  考生应对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省级主管部门可作出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面试调剂 
  (一)时间、地点 
  全市法院的面试调剂按照调剂第一志愿、调剂第二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第一志愿调剂定于4月19日、20日(周一、周二)上午8:30至下午5:00在各院进行;第二志愿调剂定于21日、22日(周三、周四)上午8:30至下午5:00在各院进行。 
  (二)调剂方式及步骤 
  4月18日,各法院根据本院的职位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本人的调剂第一志愿,电话通知考生到本院参加面试调剂资格复审。4月19日、20日,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相关法院参加资格复审; 
  4月20日下午4时后,仍然存在职位空缺的法院,根据本院的职位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本人的调剂第二志愿,电话通知考生到本院参加面试调剂资格复审。4月21日至22日,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相关法院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调剂的未尽事宜,北京法院将通过“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http://211.100.17.6)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关注北京法院面试调剂工作的“双外生”作好随时进京准备。 
  三、面试 
  (一)时间、地点 
  全市法院的面试工作定于4月24日、25日、26日(周六、周日、周一)上午8:30至下午5:00在各法院统一进行,4月23日前,各院分批通知考生参加本院面试的具体时间。 
  (二)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综合成绩的构成 
  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北京法院招录工作的实际需要,考生综合成绩统一以百分计,具体构成为:公共科目考试(京考)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法考)占20%,面试成绩占30%。 
  四、录用调剂 
  第一轮面试录用工作结束后,北京法院将在市人力社保局指导下,根据职位空缺情况组织“录用调剂”。 
  “录用调剂”阶段不再另行组织面试。 
  “录用调剂”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北京法院将根据工作进展,通过“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http://211.100.17.6)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北京法院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法院4-5月招录工作日程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年四月十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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