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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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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驻厦门办事处是我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和传递国际投资贸易信息,招商引资、引智、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协助淮安市政府、市外经贸局及有关部门组织经济活动和联系服务工作等职能。为适应新时期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拟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专业及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人数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专业为国际贸易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人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专业为化学工程类、机械机电类或纺织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须为普通高校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且需持有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自即日起,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外经贸局人教处报名;外地报名者可通过网络报名(个人简历发至kenoret@126.com,相关证件可待面试前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6日下午6:00。
(二)面试
对同一专业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由市外经贸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和筛选,择优8人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对同一专业报名人数为8人或少于8人,全部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到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补贴400元。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外经贸局:83900376    市人事局: 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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