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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院系统2009年在高等院校定向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的宣传提纲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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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全省基层法院干部队伍结构,推进法院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决定2009年从高等院校定向选调毕业生到我省基层法院工作。 一、 选调数量和范围 选调数量:全省共63个基层法院参加选调,计划选调大学毕业生200名左右。 选调范围: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的2008届、200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选调吉林省籍法律(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根据工作需要选调少量计算机管理专业的毕业生。 二、 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学业成绩优良,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三、 选调方法及程序 1、组织预报名:根据选调数量、职位、条件等情况,由工作人员到相关院校组织宣传,并组织预报名,也可以由学生本人到省法院预报名。预报名时2009年毕业的需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毕业的需携带毕业证书,研究生学历的须同时持同学历、同专业的学位证书,以上所需材料须有复印件)。外地就读的学生可以到本校就业办咨询,领取报名登记表选调报名登记表.xls,填写无误后将报名表连同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及学校推荐表(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预报名结束后,由省法院有关部门按照选调的标准条件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选调人选的事宜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报名:被确定选调的人选,还需要进行具体基层法院职位选报,并进行现场正式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统一考试:由省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笔试、面试)。考试形式由省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确定。 4、体检、考察:对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选调生由省考试录用机关和省法院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5、录用分配: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经培训后按选调计划分配到基层法院,选调生试用期一年。 四、 安排使用 选调大学生录用后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任法官助理或行政职务,符合法官法条件的可任命为法官。录用后的选调生须在录用法院最低服务五年。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399号,邮编:130062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431)88556403 联系人:季伟明 金威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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