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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8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08/2/15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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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8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有关规定,2008年我办招录面试工作定于2月28 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

  根据有关规定,在报考本局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招考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11.4分。

  二、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6261681181 姚木星
6261680011 石涓涓
6261681370 蔡丽霞
6261350050 刘日创
6261681500 王栋强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 面试时间:2008年2月28日9:00-12:00。

  (二) 地点: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会议室。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59号6楼(中信惠扬大厦商务楼)。

  四、面试具体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前三天电话确认能否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08年2月 27 日 17:00前到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报到。

  (三)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准考证、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书;(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此证明可最迟于考查期间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查验后除上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外,其他材料需上交复印件各1份。

  (四)参加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北京时间)准时进入侯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上午8:50仍未进入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若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请及时通知我们。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五)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人事部。

  (六)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七)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向荣,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592-5311985,手机13806089977。

  感谢大家对我单位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在面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八年二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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