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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09年向应届毕业生招考75名选调生信息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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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按照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2009年继续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我市乡镇(街道)工作。
一、选调计划
全市计划选调75名左右。其中重点选调工业、农业、环保、城建、国土、规划、金融、审计、财会、法律和文秘类毕业生。博士毕业研究生名额不限,择优选调。
区县(市) 计划数
长沙县 20
望城县 5
浏阳市 10
宁乡县 15
芙蓉区 5
天心区 5
岳麓区 5
开福区 5
雨花区 5
合计 75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南省外“211工程”大学的2009年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诚实守纪,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本科或研究生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有志于到基层一线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1岁以下。
6、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不接受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人员报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分配安排等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南省2009年选调生计划》公告实施。笔试组织和合格成绩划定由省委组织部统一进行。面试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到高校对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对象实行差额考察或采取函调方式委托对应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考察。拟选调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各高校党委组织部也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公示及审核无异议的选调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按规定承担责任。选调生均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下旬。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上旬公布初审结果。报名资料不完整的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中旬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3月下旬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有关2009年选调生工作的详细信息、动态将在《湖南日报》、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湖南红网、《长沙晚报》、长沙高级人才网、先锋潮、长沙人才网等媒体予以发布,以发布内容为准。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组织部,410013;咨询电话:0731-8667281,传真:0731-8667267
电子邮箱:cszzbgbyc999@126.com.
附: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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