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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09年湖南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招考部分职位计划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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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招考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其中少数单位部分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5开考比例。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09]28号)有关规定,考虑到招考单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开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考试科目

序号

招考单位

招考职位

名称

原招考计划数(人)

调整意见

调整后计划数(人)

备注

1

省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一)

2

同意核减计划1

1

2

株洲市茶陵县法院

审判业务

2

同意按原计划开考

2

3

株洲市炎陵县法院

审判业务

5

同意按原计划开考

5

4

常德市汉寿县法院

审判业务

2

同意取消计划2

0

5

常德市津市市法院

审判业务

2

同意核减计划1

1

6

常德市临澧县法院

审判业务

1

同意按原计划开考

1

7

常德市石门县法院

审判业务

2

同意核减计划1

1

8

郴州地区法院

审判业务(一)

7

同意按原计划开考

7

9

衡阳市衡东县法院

执行人员

6

同意核减计划2

4

10

衡阳市衡山县法院

审判业务

2

同意核减计划1

1

11

衡阳市衡阳县法院

审判业务

1

同意取消计划1

0

12

衡阳市南岳区法院

执行人员

1

同意取消计划1

0

13

衡阳市石鼓区法院

执行人员

2

同意按原计划开考

2

14

怀化市辰溪县法院

审判业务

2

同意按原计划开考

2

15

怀化市会同县

司法警察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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