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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08度市直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工作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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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不断增强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荆办发〔2007〕10号)和《荆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荆人〔2005〕4号)等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促进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以招聘公告为准。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按岗位要求分别面试,统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考核,按程序审批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单位不得附加歧视性条件,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可以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具体要求作适当调整。
招聘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招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八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七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五、工作步骤
(一)确定招聘岗位和条件
各用人单位根据统一下达的招聘计划,填写《荆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申报表》(以下简称岗位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08年11月17日至18日将岗位申报表报送市人事局。岗位申报表由用人单位填写,报主管部门审核,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数量、职位描述及具体资格条件等。
(二)发布招聘公告
岗位申报表经审核汇总后,于2008年11月25日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明示招聘办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程序和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条件等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人事信息网公告(网址为:www.jzrs.gov.cn)。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l、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1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一楼大厅(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09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学历、在校表现的证明报名。Gaoxiaojob,但必须于2009年7月份将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报考单位验审;逾期未提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入围或录用资格。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后,并征求报考人员同意,可从相近专业调剂,不同意调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专业技能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以考试。
2、资格审查。报名时,报名人员须带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3张,先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送报考岗位所在单位初审。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所学专业等条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初审合格者,按规定交纳报名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两门考试共100元;面试收费每人每次50元。
3、制发准考证。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前3天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四)制题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试题命制,并做好制卷、运输、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五)笔试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2、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知识40%比例、专业知识60%比例计算。
3、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5、具有全日制双学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以免笔试,也可以参加笔试,由本人在报名时自主选择,但一经选择,不能更改,参加笔试的人员与其他参考对象同样对待。免笔试的人员直接参加用人单位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对于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要认真落实《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荆发〔2008〕7号)中的相关待遇。
6、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08年12月28日,上午9:00—1l:3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
7、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进入面试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免笔试的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另一类是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
面试内容应贴近实际,侧重运用。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成绩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2、面试的组织
为了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节约成本,面试按下列方式组织:
(1)系统或用人单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系统或用人单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组织部分评委参加。
(3)面试题本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
(4)面试成绩汇总表和各评委的评分表统一送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保存,保存期为6个月。
3、考官组成
考官原则上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考官资格的人员和行业专家担任。考官组设7人,其中,本系统或本单位的考官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抽调的专家考官分配为3∶4。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市纪委派人监督。体检标准原则上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实。不合格理由的依据来源于招聘公告。经核实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九)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经审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十)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新进(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遵从国家规范,实行人事代理。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为市直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人才,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才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时间紧,环节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定的招聘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招聘面试方案。
2、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出卷、阅卷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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