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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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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严把事业单位进人关,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规定,经人事厅调配处研究同意,2008年,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贵州科学快报社和大众科学杂志社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贵州省科学快报社2名,大众科学杂志社1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单位 编制数 职位名称 职位编码 职位简介 招考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报考条件
科学快报社 20 编辑 01 从事报社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公关及相关业务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平面、广告设计 熟练掌握3D制作、Photoshop、Painter或illustrator等平面软件系统
编辑 02 从事科普知识、科普信息采集、翻译及编辑业务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英语 获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大众科学杂志社 6 编辑 01 从事杂志美编,平面设计等业务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美术学、平面设计、图形艺术与设计、广告电脑制作、计算机美术设计、电子排版与广告设计 熟练掌握3D制作、Photoshop、Painter或illustrator等平面软件系统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报考科学快报社的考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未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2.报考大众科学杂志社的考生为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学本科以上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中央在黔各级机关、各类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未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3.应届毕业生指200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18岁(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省人才市场(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云岩广场对面毓秀路18号)。
(三)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8年 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或错误的,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省人才市场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
本次招考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获“革命烈士”称号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需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按职位分类确定,具体科目和分值如下: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申论》(100分)。
笔试时间:2008年12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8:3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4:30—17:0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内容含专业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分数须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 %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招考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体检对象。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①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或已被招聘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者,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②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③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④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⑤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⑦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过不称职的;
⑧经省人事厅认定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况。
⑨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九、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人才市场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任职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 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参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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