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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4/1/24 17:11:13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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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现将2012年全国总工会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有关专业知识,没有复习范围及参考书目。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月22日(星期三)、2月23日(星期四)。具体安排为:
  2月22日上午 面试资格复审及抽签;
  专业考试。
  2月23日全天 面试。中午集体用餐。
  全体面试考生须于每天上午8:15前入场。不设专业考试职位的考生也须于2月22日上午到场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及抽签。
  2、面试地点
  全国总工会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乘1路、52路、728路公共汽车工会大楼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南礼士路站下车西行500米,长安商场对面)
  三、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办法
  各职位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数5倍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各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人数5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注意事项
  1、请当天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要求的入场时间到全国总工会机关办公楼六层第三会议室(候考室)集合。截至8:45仍未入场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需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社会在职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证;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报考职位要求的计算机、外语等考试或考级证书。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考生自备钢笔或签字笔等书写工具。
  4、考生面试时,迟到或缺席视为弃权。
  5、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又随意放弃面试的,全总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6、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7、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外地考生应注意提前到京。为方便考生联系住宿,现将全国总工会附近宾馆或招待所电话提供如下,考生可电话咨询并预定房间(按房费标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中国职工之家饭店:68576699
  沙龙宴酒店:68021166
  和家宾馆连锁(白云路店):68046846
  第二炮兵后勤招待所分所:68045310
  全总组织部咨询电话:010-68592049,联系人:刘飞
  Email: rsc2008@acftu.org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3、考点示意图

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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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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