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疆:公务员考核奖金列入财政预算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今后,新疆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经费将有固定着落了!12月2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了解到,全区各级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各部门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据悉,为确保自治区公务员考核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我区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考核的范围、评优的标准、比例以及程序、奖金的标准等事项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我区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为在本机关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不含机关领导成员)总人数的15%以内。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当年可获得嘉奖,并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仅可以被记三等功,同时还可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嘉奖、记三等功一次性奖励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