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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区农林水利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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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农林水利局是区政府下辖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农业经济管理或会计学专业1名;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或农业机械相关专业1名;植物保护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

宁波大市生源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爱岗敬业;

2、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9年 3月17 日9:00——16:3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本次相关考试。若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相应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专业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上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专业指标数的2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五)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按各招聘专业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各招聘专业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考试&大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668249。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江北区人事局,电话87668183。

本简章由江北区农林水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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