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09年聊城市招考公务员简章》和《2009年聊城市市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将于4月24日-27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费70元于4月21日-22日到聊城人才大厦(东昌东路66号)二楼领取面试通知书,他人代领的需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聊城市招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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