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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铜仁市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8/8/10 15:43: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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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石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樊赵(石材办主任)

副组长:李廷海(石材办副主任)

赵丛雄(石材办副主任)

成员:毛晓庆(综合股股长)

郑锡燕(信息股股长)

杜启娇(业务股副股长)

覃艳(综合股工作员)

王卫东(综合股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由赵丛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毛晓庆、覃艳两位同志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石材行业的服务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石材行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6、年龄:女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7、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证明为准)。

(4)4050人员(女生满40岁、男生满50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综合股(人社局办公大楼7楼),咨询电话:0856-7656958。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1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石材产业化发展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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