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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东营河口区湖滨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招聘2人简章

发表时间:2018/8/26 16:14: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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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湖滨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辅警队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警力,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河口区湖滨新区治安管理办公室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队员1人、辅警中队长1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为: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道德品质好,有正义感,责任心强;

2、性别:男性;年龄:18—50周岁(其它条件优异的可适当放宽);

3、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4、身体素质好,体态匀称,相貌端正,语言表达无障碍,视力好,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其它条件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5、高中以上学历;

6、中共党员、有特长(驾驶、游泳、文秘、艺术、口才等)、退伍军人、高学历、有相关实践经验等作为优先录用条件;

7、应聘中队长的,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

二、工作内容:

值守、巡逻、救助、服务群众、辅警队伍管理(中队长)及协助民警执行与公安工作有关的任务。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8:00-2018年8月30日下午5:00。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三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口采油三矿对面)

3、报名费100元

4、考试方法:报考人员根据报名岗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五、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保险)。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及解释,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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