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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8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表时间:2008/2/15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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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8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有关规定,2008年我办招录面试工作定于2月19日至20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

  根据有关规定,在报考本单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 的比例确定招考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21.1分。

  二、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61114153426 张红原
61118171004 屈姝丹
61115714026 豆立川
61111312110 张苏红

  备注:由于排在第4名的考生陈克迪自动放弃参加面试,因此,其余4人进入面试。

  三、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地点

  (一)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08年2月19日8:30-11:30(考试范围按照网上已经公示的考试大纲进行)。

  面试时间:2008年2月20日9:00-11:00。

  (二)地点: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培训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西三环紫竹桥往西200米)。

  四、面试具体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前三天电话确认能否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08年2月18日8:00到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楼报到。

  (三)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贴照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3)个人简历1份。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身份证明文件)、准考证、贴照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书;(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此证明可最迟于考查期间提供;(5)个人简历1份。

  上述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查验后除上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外,其他材料需上交复印件各1份。

  (四)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60分钟内不得退场,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时自带文具(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

  (五)参加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北京时间)准时进入候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上午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若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请及时通知我们。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五)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人事部。

  (六)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七)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由我单位全部负担,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欣,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10-68476267,手机13911061119。

  感谢大家对我单位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在面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八年二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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