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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台州市级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4 17:47:12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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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台州市级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通知

2011年台州市级公务员考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通知

  说明:市级进入面试人员请致电台州市人事局0576-88511600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进入体能测评的警察职位报考人员请致电台州市公安局0576-88212054确认。   
  经研究,我市公务员考录面试于2011年4月23日举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警察职位复审前进行体能测评),对象为市级进入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台州市公安局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时间:2011年4月19日上午9时
  地点:台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729号)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当场公布,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二、市级其他职位资格复审
  时间: 2011年4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
  地点:台州市人才市场(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二楼)。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人事局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台州市级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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